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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 市外侨办 发布时间:2016-02-15 浏览次数:

  

  一、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82号),设立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挂绍兴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是主管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与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情况,拟订本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港澳政策和法规的情况。

  2.归口管理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协同市级各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涉侨和涉港澳事务;协调市级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港澳活动计划和各地重大活动;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侨务和港澳工作。

  3.负责接待来我市访问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统筹办理市级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其他外宾的接待工作。

  4.归口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绍活动;负责协调我市参加各国驻华使领馆举办的活动;负责协调处理突发性涉外事件;协调处理我市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绍活动管理工作;协助市有关部门对在绍外籍人员的管理工作。

  5.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报批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工作,负责对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核申报单位的指导监督;承办市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督促并协助有关部门对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做好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收缴、查验和保管工作;代办因公出国人员护照、因公赴港澳人员通行证和代办外国签证(APEC商务旅行卡)工作;负责代办领事认证工作。

  6.负责协调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我市与外国的结好工作,办理结好报批手续并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7.归口管理我市民间组织对外友好工作,统筹协调、组织指导我市民间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负责国外重要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的联系和接待工作;指导翻译协会有关工作。

  8.配合和协助市外宣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纪律教育工作;编辑印制外宣材料;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港澳记者在绍采访的有关事宜,协同审核重要涉外报道;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9.负责对我市外侨干部和涉外、涉侨、涉港澳人员的教育工作。协助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10.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指导区、县(市)侨务工作。

  11.负责我市与中央人民政府驻港澳联络办、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驻港澳部队以及港澳特区政府、重要民间团体的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我市与香港、澳门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

  12.指导、推动涉侨和港澳经济、科技、文化、人才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和港澳经济投诉工作;协调在绍港澳机构及人士的管理工作;指导侨商协会有关工作。

  13.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涉侨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

  14.指导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指导并参与监督涉侨捐赠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认定华侨、归侨、侨眷身份。

  15.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本级预算、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预算、绍兴市归国华侨联合会预算。

  二、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63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1.87万元,占10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3家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支出预算为631.8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4.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7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82.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2.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60万元;项目支出149.12万元,其中:专项公用类支出149.1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3家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安排420.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34.82万元,主要用于外侨办按照政府职能安排的国际联系联络、接待、重大外事活动、陪同出访、会馆维修维护、办公设备采购更新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安排14.30万元,主要用于做好日常侨务工作。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4.44万元,主要用于外侨办机关安排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9.24万元,主要用于外侨办、友协办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4万元,主要用于外侨办、友协办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8.50万元,主要用于外侨办、友协办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市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72.54万元。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5.3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国际友城交流,外宾、海外侨团、侨港胞和业务联系部门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公车的燃料、保险、维修、过路过桥、租赁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新增或更新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将根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户资金:指捐赠收入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指反映有关华侨接待安置、生活困难补助以及华文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

    2016年2月14日

 

 

 

绍兴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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